凡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十八歲,設籍本會組織區域內,實際從事農業 ,並合於下列各款之一者,經審查合格後,得加入本會為會員:
* 自耕農:自有農地面積0.1公頃以上。* 佃 農:承租三七五耕地0.2公頃以上。*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,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者。*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、林、牧場員工,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。
【本會會員入會未滿六個月者,無農會法所定選舉權與被選舉權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