埔心鄉農會107年供銷部加強共同運銷業務實施辦法
一、目的:增加共同運銷產量及提升價格,提高農民及本會收益。
二、實施期間: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收貨時間:上午9:00至10:30止。
四、獎勵方式:
- 全年度獎勵共同運銷,達拍賣金額伍拾萬元以上者,免費參加三部門觀摩,前3名再酌發本會提貨券,並於農民節表揚,以資鼓勵。
凡購買埔心鄉農會紙箱並於本會果菜共同運銷者,補助紙箱費用1元(107.2.1~107.12.31止),每月清算一次。
如有疑問請洽本會
供銷部/廖呈堃
04-8293171 分機230